一、投稿要求
1.文稿应具创新性、科学性、导向性、实用性。文字务求准确、精练、通顺、重点突出。论著类稿件一般不超过5000字(包括摘要及图、表和参考文献),并附400字左右的中、英文摘要(包括英文文题、工作单位和汉语拼音书写的作者姓名);讲座、综述、会议纪要、临床病理(例)讨论类文稿字数可视情况而定;短篇论著一般不超过2000字。
2.本刊采用网上投稿的形式,投稿网址为http://www.cma.org.cn/ywzx/ywzx.asp。作者登录此网站并注册后即可在线投稿,此网站同时可供作者在线查询稿件的处理情况。
3.网上投稿后需将下述材料寄至编辑部:
(1)稿件一份,另附纸注明题名及作者,作者单位,第一作者简介,Email,电话,传真,投稿日期及稿号。
(2)推荐信及稿件处理费:来稿需经作者单位审核,并附单位推荐信。推荐信应注明对稿件的审评意见以及无一稿两投、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项,并加盖公章。如涉及保密问题,需附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发表的证明。来稿需付稿件处理费100元,请将稿件处理费经邮局汇款,并将汇款单复印件与单位介绍信一并寄到编辑部。未寄推荐信及稿件处理费的稿件不予受理。
(3)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属攻关项目,附基金证书复印件。
(4)知情同意书:当论文的主体是以人为研究对象时,作者应说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负责人体试验的委员会(单位性的、地区性的或国家性的)所制订的伦理学标准,并提供该委员会的批准文件及受试对象或其亲属的知情同意书。
(5)在投稿时作者须告知与该研究有关的潜在利益冲突(即:是否有经济利益或其他关系造成的利益冲突)。
二、稿件处理
本刊实行以同行审稿为基础的三审制(编辑初审、专家外审、编委会终审)。审稿过程中保护作者稿件的私密权。对不拟刊用的稿件将告知退稿意见,对稿件处理有不同意见者,作
者在2个月内有权申请复议,并提出申诉的文字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实际情况,凡正在本刊审阅的稿件,作者如欲投他刊,请务必事先与编辑部联系。切勿一稿两投。
(1)我们所指的文稿均指原始研究的报告或尽管2篇文稿在文字的表达和讨论的叙述上可能存在某些不同之处,但这些文稿的主要数据和图表是相同的。所指文稿不包括重要会议的纪要、疾病的诊断标准和防治指南、
有关组织达成的共识性文件、新闻报道类文稿及在一种刊物发表过摘要或初步报道而将全文投向另一种期刊的文稿。上述各类文稿如作者要重复投稿,应向有关期刊编辑部作出说明。
(2)如1篇文稿已以全文方式在某刊物发表,除非文种不同,否则不可再将该文投寄给他刊。
(3)请作者所在单位在来稿介绍信中注明该文稿有无一稿两投问题。
(4)凡来稿在接到编辑部回执后满3个月未接到退稿,则表明稿件仍在处理中,作者欲投他刊,应事先与该刊编辑部联系并申述理由。
(5)编辑部认为文稿有一稿两投嫌疑时,应认真收集有关资料并仔细核
实后再通知作者,同时立即进行退稿处理,在作出处理决定前请作者就此问题作出解释。期刊编辑部与作者双方意见发生分歧时,应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有关权威机构进行最后仲裁。
(6)一稿两用一经证实,本刊将择期在杂志中刊出其作者单位和姓名及撤消该论文的通告;对该作者作为第一作者所撰写的一切文稿,2年内将拒绝在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发表;就此事件向作者所在单位和该领域内的其他科技期刊进行通报。对重大研究成果,将使用“快速通道”以最快时间发表。申请学术论文进入“快速通道”的要求:
(1)凡内容涉及重大创新和国内首创,达到或超过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的基础和临床方面的论文,均可申请进入“快速通道”;
(2)作者本人提出进入“快速通道”的申请;
(3)作者提供国内外数据库的查新报告;
(4)作者提供两位同行知名专家(作者所在单位的专家和作者的导师应回避)的推荐信,推荐信内容应包括学术论文为“最新”、“首创”及申请快
速发表的理由;
(5)作者提供申请快速发表论文的作者署名无争议、发明权(即首创权)无争议的证明;
(6)作者提供论文和相关照片1份;
(7)作者提供由作者单位科研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并支付快速通道审稿费
400元。凡符合上述规定和要求,且获准进入“快速通道”的论文,将由本刊编委会总编辑、相关专业编委共同审议决定是否刊登,如编委会审查后同意论文发表,本刊承诺该论文于获准进入“快速通道”后4个月内刊出。对于未能通过审查的论文,将按照普通稿件进行处理